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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评论丨两小孩玩金属滑梯烫伤不只是景区的责任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7-05 5606 次浏览

  随着疫情好转,大滑梯不少家长开始带孩子去景区玩耍,而天气渐热,景区也暗藏不少安全隐患。比如在阳光暴晒下,金属制成的攀爬架、滑梯以及健身器材的温度上升,大滑梯小孩的皮肤与炽热的金属接触,极容易造成皮肤烫伤。

  4月12日,广东茂名两小孩在某网红景点玩滑梯被烫伤。其中一名被烫伤小孩家长称滑梯为不锈钢材质遭暴晒后升温,而附近没有防烫提示,家长未能预想到滑梯温度能导致小孩被烫伤。对此,景区员工称,确为设计考虑不周,正想办法解决。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二十六条款:“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”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三十七条款:“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小孩在景区玩耍受伤涉及两个法律责任:一是景区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;二是小孩的监护人未尽监护义务的监护责任。如果景区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孩受伤,其应承担侵权责任,赔偿损失;如果监护人对小孩未尽到监护职责,则需要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,从而减轻景区管理人的赔偿责任。

  在该事件中,景区管理人员和被烫伤小孩家长双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有责任。据报道,景区已在显眼处张贴“小孩需在家长陪同下玩乐”的提示牌,要求家长在小孩玩乐时陪同,承担监护责任。而家长作为有生活经验及常识的成年人,应该能意识到暴晒后的金属滑梯的危险性,所以对于小孩玩滑梯被烫伤一事,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义务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
  另外,小孩在景区玩滑梯被烫伤,与景区内设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关,景区管理人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

  虽然这只是一起个案,且庆幸未发生大的伤害,但这类事件及伤害在近年来多有发生,应当引起家长们的注意。除了金属滑梯外,夏季户外玩耍时易烫伤小孩却又容易被家长忽视的东西还不少,比如地灯、金属垃圾桶、石凳、不锈钢护栏、空调外挂机等。

  作为家长,在带小孩户外玩耍时应尽量避免让小孩光脚、大滑梯穿开裆裤,且尽量保持让小孩在自己视线范围内,让小孩在大人的陪同下玩耍。同时,户外玩耍的时间更好选择气温不高的清晨或傍晚。孩子年纪小,好动,对于身边的各种安全隐患,不能有正确的预判,这就要求家长们,不能掉以轻心,时时都应履行好看护职责。须知,无论景区或游乐场等场所儿童设施的安全性再高,要是未加细致看护,伤害也是极易发生的。